明朝:《赠方棠陵用陶饮酒韵 其二》 – 霍韬

作者 : 霍韬     朝代 : 明朝

神鬼托伊何,絓搆石屋山。
永矢也弗谖,先民代我言。
鼎鼎此头颅,谅不逾百年。
弃损落世尘,身后将何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