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朝:《送虞少尹督饷南都兼之官衡邸》 – 尹台

作者 : 尹台     朝代 : 明朝

三年古县鸣琴治,千里长江转饷行。
书剑不妨随客棹,烟花聊复憩仙城。
邹裾岂惮王门曳,蔡屣谁当贤馆迎。
悬想过家应岁晏,片帆应共北鸿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