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朝:《送虞少尹督饷南都兼之官衡邸》 – 尹台 作者 : 尹台 朝代 : 明朝 三年古县鸣琴治,千里长江转饷行。 书剑不妨随客棹,烟花聊复憩仙城。 邹裾岂惮王门曳,蔡屣谁当贤馆迎。 悬想过家应岁晏,片帆应共北鸿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