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朝:《挽史公望院判》 – 金幼孜

作者 : 金幼孜     朝代 : 明朝

三十馀年住帝乡,独将遗业究岐黄。
官閒久已忘生事,朝退犹能校古方。
月满杏林秋雨冷,风悲橘井晚烟凉。
令孙万里扶归榇,忍听哀鸿荐一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