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朝:《和陈七峰七诗韵 其六》 – 包恢

作者 : 包恢     朝代 : 宋朝

形相犹吾庐,主者自有执。
执乃所性存,不计年百十。
庐则有坏时,似井废不汲。
能原始要终,修短非缓急。